南通市高校学生转学办理指南

导语 究竟学生怎样才可以在高校间转学呢?我们如何才能选择一所满意的大学?今天小编和您聊聊这些。

  转学条件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各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高校)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审核转学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含体艺类等专业成绩录取分数线,选测科目录取等级要求等);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研究生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七)学校规定的其他限制性情形的

  转学程序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转出及转入学校均需审核学生转学理由是否正当、证据是否充分,转入学校还需重点审核学生本人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的相关要求。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审核同意,由转入学校认为符合《规定》及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并履行公示程序后,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学信网学籍异动手续。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并协助省教育厅联系符合转入条件的同层次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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