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不在南通主城区的儿童入学须提供哪些材料?
导语 法定监护人已经在主城区购房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户籍不在主城区的儿童少年入学,须提供哪些材料?
答:(1)法定监护人已经在主城区购房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户籍在通州区、海门区不作要求)、《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2)法定监护人在主城区租住的:户口簿、经核签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法定监护人居住证(2023年1月1日前领取)、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法定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1月1日前签订)、法定监护人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连续缴费清单,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查询打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凭身份证到就近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自助一体机打印)、《小学素质教育发展报告书》。
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局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基础教育处、市直教育处相关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崇川区、开发区、苏锡通园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助做好辖区内招生发布、信息采集、反馈沟通等工作。主城区各小学要建立工作专班,熟悉掌握招生平台及入学条件;要组织并指导家长进行入学信息填报;要做好入学材料初审与报送工作。各局直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和组织管理,建立招生工作组;要学习研究入学条件要求,熟知工作日程安排;要设立专门招生咨询电话,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及咨询解答。
(二)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十项禁令”,全面落实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严格审核流程,实施入学生源清单制,规范学籍注册,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时纠正和依法依纪查处各种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严肃问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优化管理机制、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是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巩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零择校”成果是提升主城区学校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路径。各区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宣传、解读、服务工作,共同营造招生工作良好氛围。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崇川区教育体育局:85797070
开发区社会事业局:85924355
苏锡通园区社管局:89196681
创新区管理办公室:59001696
市教育局:85098820;85215747;8509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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