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南通海门区小升初招生公告

导语 2023 年南通海门区小升初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报名时间、报名安排等具体详见正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 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 ﹞1号)《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做 好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基 函〔2023〕27 号) 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促进教育公平,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现就做好 2023 年海门区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初中招生入学体系,坚持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 为, 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招生平台,完善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强化过程监管,明晰入学条件,科学设置招生流程,严格线上线下审核。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依法招生。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任何初中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 坚持公平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开放平台,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环节、流程、时间节点、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对主要政策和群众 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 坚持科学规划。做好生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 依据我区初中生源情况,科学划定 2023 年各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4. 坚持服务群众。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各初中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材料。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学校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招生计划

  所有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本校施教范围内的全部小学毕业 生数。

  五、招生办法

  1. 区镇初中的招生

  (1) 招生对象:2023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小学毕业 生。

  (2) 区镇初中的施教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3) 区镇初中招生须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 城区初中的招生

  (1) 招生对象

2023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二种对象: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

  (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2) 各城区初中施教范围:点击查看

  六、有关政策

  1. 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 精神执行。

  2. 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 由区教育体育 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 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 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 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绿色 通道”的通知》(海办〔2021〕52 号)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 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 措施》(海委组发〔2019〕29 号) 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 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 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 号) 文件 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 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的专业技术 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 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学的,按《来海务工 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

  七、时间部署

  1. 招生准备:

5月15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月2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施教范围, 各区镇的施教 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 招生录取:

  6月5日~22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监护人凭户口本、房产证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线上申请可下载 “无线海门”APP,进入申请界面,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申请时间自 6月5日开始,6月22日关闭。登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0513-68185090 (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 9:00 至 18:00) 。凡因特殊情况,不会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的学生家长于 6 月 20 日~22 日期间 携相关材料直接到报名学校,由学校安排专人辅导进行网上报名;个别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于7月2日携相关材料直接到对应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初审后统一报送教体局验审。有关招生政策咨询问题,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

  6月27日~28日各学校到教育体育局804 办公室领取线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册。

  7月3日~4日学校对通过线上初审的学生进行现场审核。通过现场审核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8 月25日各校集中办理补录取手续。

八、工作要求

  1. 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稳妥有序。初中 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 义。各校要认真学习领悟国家及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精 神,以《2023 年海门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为指导,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 招生录取办法。实施方案要明确信息填报与材料审核、招生录取 等信息,要关注特殊群体招生,明确招生入学时间节点与相应环 节,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2. 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全区各初中对于施教范围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无条件接收,确保他们接受九年 义务教育。对于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 16 周岁 (2007年8月31 日前出生) 的小学毕业生,如不再继续上学,由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区教育体育局批 准。

  3. 全区初中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划片招生,不得跨施教区招 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 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分班依据。严格控制班额, 班额一律控制在 50 人以内,但不得少于 40人。要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 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学生就近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所有学校招生中不得歧视和拒绝各类残疾儿童。

  4. 各校要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线下审核工作。线上报名期间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主动公布咨询电话,线下集中审核严格细致。

  5. 依法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初中受当地人民 政府委托, 最迟在 8 月28日前,将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 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6. 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施教范围 内的学生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认真落实国家及省关于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中南中学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管理,优先满足海门学生入学需求。各校要认真制订招生办法, 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 律,确保今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监管平台建设 有关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将对招生过程实施监 督,区委纪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7. 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海门入学】可获2023南通海门区小学+初中+幼儿园入学政策、报名时间安排/入口、学区划分、招生公告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