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海安市招生入学条件(幼儿园+小学+初中)

导语 2023南通海安市招生入学可按照施教区(服务区)入学、统筹安排入学、民办学校招生入学等方式。

  招生条件及办法

  (一)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

  1.城区入学条件

  幼儿园、小学、初中按施教区(服务区)招生的对象须“户证一致”,即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父母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相一致,且法定监护人对提供的住宅房屋享有完全的产权。

  入学儿童的监护人(父母)在我市城区确无住房,需动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房入学,或者动用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入学的,监护人双方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且要求儿童与祖辈(至少一人)、监护人(至少一人)在同一户籍,该户籍地址与上述住宅房屋产权证地址相一致。

  2.非城区入学条件

  幼儿园、小学、初中招收户籍在其施教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

  3.招生办法

  (1)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进行网上报名申请;

  (2)网上初审;

  (3)网上初审不合格的,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4)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

  (5)公示录取名单;

  (6)发放入学告知书。

  (二)统筹安排入学

  1. 城区统筹入学条件

  主要面向六类对象:

  一是符合“户证一致”要求,但不符合获证时限要求的城区入学儿童;

  二是入学儿童监护人的房产和全家户口在城区,但两者地点不一致的;

  三是入学儿童全家在城区只有户籍但没有相应房产证的;

  四是在海安城区创业、务工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五是本市非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创业、务工的;

  六是其他按政策应该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城区统筹入学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居住证(本市户籍的不需要)、房产证(无房的不需要)。监护人在海安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不少于12个月)证明;在海安城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

  2.非城区统筹入学条件

  主要面向在海安(非城区)务工、创业的市外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非城区统筹入学的,须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居住证。监护人在海安(非城区)务工的,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企业缴纳的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在海安(非城区)创业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已纳税或免税证明。

  严禁招收不具备上述统筹入学条件的市外户籍儿童。

  3.统筹入学办法

  城区统筹入学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主要办法是:

  (1)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初审;

  (3)初审不合格的,补充材料后重新申请;

  (4)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现场填报志愿学校;

  (5)统筹安排入学;

  (6)公示录取名单;

  (7)发放入学告知书。

  非城区统筹入学由区(镇)教管办在区(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招生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做到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海安户籍的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入学儿童户籍不在海安,其监护人须在海安务工或创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报名参照公办学校网上申请、材料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基本流程。

  招生政策: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海安入学】可获2023年南通海安市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政策、报名入口/时间、学区划分、报名操作方式、招生公告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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