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安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导语 2024海安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申请须知、申贷材料及办理流程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8月1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海安市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311室(黄海大道西3号)

  咨询电话:0513—88914679、88916224

  二、申请须知

  1.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贷款金额: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户籍: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海安市。

  5.共同借款人与借款学生关系: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其他:借款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申贷材料及办理流程

  (一)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简称《申请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后,打印好《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4.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未进行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打印好《认定表》,手写诚信承诺并签字;通过了预申请或续贷的学生不需要填写《认定表》;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上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二)续贷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如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与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2024年新上线了“国家助学贷款”App,同学们也可通过App进行申请。

  (三)续贷远程办理操作

  续贷学生亦可通过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远程申请办理。

  四、特别提示

  1.安全提醒:贷款办理高峰期正值暑期,天气炎热,雨季来临,易发生高温、雷电、大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请学生及家长安全驾车、乘车,注意往返途中安全。银行不会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提额、还款等为由,附加不合理条件、要求转账汇款或索取个人信息,如收到此类邮件、电话或短信,请勿轻信,避免蒙受损失。

  2.信息变更:若您因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专升本、本升硕)、休学复学、服兵役、退役复学等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请携带相关材料在当年7月31日前到现场做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信息变更。

  3.2024年度阶段性政策:2024年度继续实行阶段性延期免息政策,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最新要求,自动免除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按照学生意愿协助其办理延期一年偿还2024年内的贷款本金。相关公告可在国家开发银行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查看。

  2024南通市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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