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硕博以上毕业生就业政策
导语 南通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的<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标志着我市人才政策更加完善,人才工作整体迈上“快车道”。小编将其中硕博以上毕业生就业政策摘编如下。
硕博以上毕业生适用条款
1.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掌握工程关键技术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年薪达到24万元以上的,3年内,按人才对地方财政的贡献额,给予人才本人1︰2配套奖励,单个人才不超过100万元。(《意见》第8条)
2.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经人才部门审核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供统建类、精装修人才公寓一套,三年内免租金;购房自住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级的给予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意见》第9条)
3.市区企业全职新引进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具有硕士学位的,三年内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的生活津贴。(《意见》第10条)
4.市区企业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招引博士实质运行的,3年内对站内新进站博士后给予每月3000元的生活津贴。(《意见》第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