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公告(2023)
导语 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具体报名公告详见正文。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988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报名安排:点击查看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
1.考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并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
4.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
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医疗保障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性质及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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