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12月份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表)

导语 海安12月份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材料和报名表等具体详见正文。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 27日至12月9日。

  2.网上报名。报巡特警大队、铁骑中队、交警中队、指挥中心、治安大队人员将警务辅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525090431@qq.com,报派出所岗位人员将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照片、毕业证书、个人征信报告电子档发至电子邮箱3653952497@qq.com,并务必注明意向应聘岗位(请仔细阅读各招聘岗位的性别、年龄要求和岗位条件)。

  3.凡退役军人参加报名考核的,按照《关于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购买服务考试加分的实施意见》(海人社[2020]156号)文件执行。

  4.报名联系人:

  陈警官:0513-88968053。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通知时间参加笔试,笔试重点考查应试者公共基础理论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等,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试内容: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可不参加体能测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情绪稳定性等。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进入体检程序(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提供体检报告。

  (六)政治考察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审批与公示

  体检、面试、政审均合格的应聘入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1. 本次聘用人员的性质为劳动合同制,非人民警察、非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性质,聘用人员与江苏国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市公安局相关单位工作,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

  2.聘用人员待遇和保障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市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

  监督电话:0513-88968053、88968329

  附: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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