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公告(2024)

导语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安排、招聘岗位等具体详见正文。

  招聘条件+岗位:点击查看

  报名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报名开始7个工作日后,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一旦开考即停止报名,未开考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8月1日。招聘单位将及时公布每期招聘关闭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和招聘单位网站通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登录后搜索“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2月1日09:00至8月2日12: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期间工作日9:00到11:30,14:00到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2月1日至8月2日9:00到17:3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联系人、电话及传真”栏内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招聘单位考核前将对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考核,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等证件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三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4)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考核方式及组织

  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办法由招聘单位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一)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卫生人才网公布,并由招聘单位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考核)资格。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及时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核)资格。(二)考核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考核方式按照各招聘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

  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习单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以及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4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招聘政策咨询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83620829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宋老师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

  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监察委驻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912

  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事业编】可获2024年南通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对象、报名时间、入口、岗位表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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