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办事流程

导语 机动车登记的办理地点在南通市青年东路299号,受理条件,申报材料以及常见问题详见正文。需要办理的市民可按情况前往办理。

事项名称: 机动车登记
事项编码: JS060000GA-QT-0005 实施主体: 南通市公安局
事项类型: 其他事项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收费依据: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
办理地点: 南通市青年东路299号
受理条件: 《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必须 样例
1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 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 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 填写申请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机动车申请表样表.jpg
执法依据:
序号 依据名称 依据内容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附件材料
1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公安部 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会议通过
常见问题: 问:新车上牌需哪些手续? 答:需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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