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车辆辖区外转移登记业务办理方法

导语 需要将辖区外的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吗?不知道如何办理,也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吗?快来看看吧。

  一、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

  4、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5、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收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

  6、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以及牌照;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贴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和照片)。

  二、办理流程

  1、持行驶证到后场地东北角机动车照相处拍照、拓印;

  2、到查验处查验车辆、核对发动机和车架号,打印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3、到业务大厅导办窗口排队取号;

  4、根据大屏显示到相关窗口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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