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生源地助学贷款逾期还款怎么办

导语 南通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南通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想了解更多请继续关注南通本地宝为您带来的整理。

  逾期还款

  1、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县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南通南通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材料、申请指南、贷款额度、还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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