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助学贷款申办新变化

导语 南通大学生助学贷款申办有哪些新变化呢?具体详情请看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南通本地宝。

  南通助学贷款申办新变化

  1、办理地点改到各地资助中心

  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虎主任表示,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办理地点改至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2、在领取申请表前,学生本人必须到当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活期储蓄账户(卡折合一),开户免费,领取卡及存折并预存5元至该账户,该笔款项用于支付助学贷款汇划至学校账户时的手续费,不得支取,如因手续费不足造成贷款无法及时汇付,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收据可在贷款汇付后向当地邮储银行(行情股吧)索取。

  3、申请者从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处索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填写完毕后,连同申请人及一位法定监护人(通常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身份证或武警身份证为有效证件)、户口本、录取通知书(新生)、学校报到须知(新生),学生证(在校生)、借款人本人邮储存折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原件待其核实后退还本人)一起交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4、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报到后20日内将高校盖章确认的合同回执以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收到回执,贷款申请成功后,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规定的日期统一向学生所在高校指定的收费账户汇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助学贷款】可获南通南通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材料、申请指南、贷款额度、还款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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