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如何办?

导语 南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如何办?一起看看吧!

  【到理赔服务中心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如何办?】

  由驻点民警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划分事故责任。如双方在事故现场对责任有争议的,当事人应使用照相机或手机拍摄照片,特别是反映出两车在道路上位置。

  如双方未能提供出足以证明事故责任的,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下的,建议双方按“交强险”互碰自赔解决。如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建议双方按同等责任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约定自行协商处理,有一方未到理赔服务中心,怎么办?】

  如双方约定自行协商处理,服务中心驻点民警负责协调处理,如有事故责任一方经联系不配合处理的,交警部门将依照《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对该车辆进行锁定,限制其年审、过户、补办牌证等业务,直至事故处理完毕。

  当事人在填写《记录书》时或在自行协商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资料,造成受损方无法获得赔偿的,由驻点民警将案件移交事故发生地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作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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