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最新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导语 南通最新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4月27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一起看看吧!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月27日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缴存职工符合以下九种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无房职工租住住房的;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的;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应由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电话、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公积金查询、办事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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