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标志即将实现电子化

导语 6月20日起,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一起看看吧!

  6月20日起 机动车检验标志实现电子化 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已领取的车辆不需再粘贴纸质标志

  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提升“互联网+交管服务”水平,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相关行业和管理部门提供电子证照服务。

  推广时间

  第一批推广安排:自2020年4月25日起,黑龙江、江苏 、浙江、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新疆12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

  第二批推广安排:6月20日起,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福建、江西、河南、广西、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5个省(区)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实现全国全覆盖

  如何申领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标志业务时,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自动推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查看、下载使用。

  属于6年内的免检车辆,可以直接在网上申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对在用车辆尚在检验有效期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上网下载使用。

  对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在网上下载使用,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机动车】可获南通机动车停放区域划分、停车收费、驾考、违章查询、电子驾驶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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