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办理居住证的条件及材料

导语 南通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市民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交本人照片、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等材料,符合稳定就业条件办居住证的市民需要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详见正文。

  一、需要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提交本人照片、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居住证明

  提交的居住证明根据居住地的不同,又分以下五种情况

  1、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自建(自购)相关证明材料。

  2、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3、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申领人无法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但符合稳定就业或就学条件的,按照就业或就学的手续办理。

  4、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就业证明

  5、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二、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

  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劳动合同、用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符合连续就读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本人照片、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就读(培训)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南通居住证办理入口、办理条件、材料、操作流程、南通派出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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