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社保缴费基数

导语 南通市市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确定,上限暂按21821元/月、下限按4250 元/月执行,请大家注意,互相转告。

  一、南通市区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 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月执行。

  二、南通市市区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注意事项

  (一)本次申报的年度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到12月。

  (二)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按2021年12月份缴费基数上浮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上浮后仍不足4250元/月的,按4250元/月执行。

  (三)用人单位在填写申报材料时,应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职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少报、瞒报、漏报工资收入总额的单位,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在南通市区同步参加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医疗保险基数采取数据共享的方式获取,无需单位重复申报。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南通市区参加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的省属用人单位,向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企业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基数的同时,须向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申报医保缴费工资基数。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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