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是多少?

导语 2022年7月1日起,南通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40元每月,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等地也有调整,请大家关注。

  一、南通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一)基本生活标准

  1.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40元/人·月

  2.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启东市、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为2025元/人·月,海安市、如皋市、如东县为1885元/人·月

  (二)照料护理标准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分别以不低于低保标准40%、20%、10%的比例提供照料护理服务;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由县级政府兜底保障。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待遇要与基本照护保险、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相衔接,统筹安排。

  二、调整时间

  新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拓展】

  南通本科生综合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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