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生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导语 符合办理条件的,即可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留存邮寄信息及联系方式并提交办理材料原件,主要包括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南通新生儿落户办理所需材料

  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

  新生儿父、母《居民户口簿》;

  新生儿父或母《结婚证》;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新生儿父(母)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跨省(市)新生儿入户申请,对自愿选择跨省新生儿入户服务的,签署《长三角跨省(市)新生儿入户承诺书》,并根据承诺书内容向收件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南通落户、南通户口迁入迁出、户口办理、注销、分户、单位集体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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