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通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导语 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 36000 元的 3 0
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的 10 2520
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的 20 16920
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的 25 31920
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的 30 52920
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的 35 85920
超过 960000 元的 45 181920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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