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户籍居民在南通异地换领身份证指南

导语 省市在南通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如何申请“跨省通办”

  2024年1月2日起,外省市在南通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如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省外户籍居民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全国通办”

  一、服务对象

  户籍是非江苏户籍在南通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且非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国大陆公民。

  二、所需材料

  1、居住不满半年,拟在南通暂住一定期限的,应当根据暂住地的规定在当地申报暂住登记。凭暂住登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2、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凭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证明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也可携带公安机关认可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出具监护人关系证明。

  公安机关认可身份证明:公安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暂住登记。

  可以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括学生证、劳动合同、租房合同、房产证等。

  如何申请“跨省通办”

  今起,外省市在南通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可向现居住地派出所或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如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证件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公民可以申请吗?需要哪些材料?

  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必须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供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首次申领指南: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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