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正常死亡的,携两章齐全的《居民死亡殡葬证》(第四联)、经办人身份证,到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手续。
2、居民非正常死亡的,办理火化手续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因工伤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纠纷的,提供公安部门治安大队出具的同意火化证明(加盖公章)、《居民死亡殡葬证》(第四联)、经办人身份证。
(2)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公安交巡警部门事故科处理通知书(加盖公章)、《居民死亡殡葬证》(第四联)、经办人身份证。
(3)因刑事案件死亡的,提供公安部门刑侦科或治安大队出具的同意火化证明、《居民死亡殡葬证》(第四联)、经办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