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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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个人所得税计算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2-21 13:28:17
个税起征点

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假设小王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

个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缴费税率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6000 元至 144000 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52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44000 元至 300000 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692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300000 元至 420000 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3192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420000 元至 660000 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5292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660000 元至 960000 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8592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960000 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81920

个税计算器

计算器说明:

1、填写收入总额

2、扣除部分需要填写包括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部分

3、点击计算即可计算个税!

点击进入个税计算器

举例计算

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

实发工资: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举例说明:假如小吴在2019年1月份应发工资为8000元,假设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000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他的实发工资是多少呢?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可以计算得出,应缴税款60元。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类保险-缴税=8000-1000-60=6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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