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新标准
导语 南通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820元/人·月,新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820元/人·月。
新标准从2023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社会救助标准的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线也即贫困线。对达到贫困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下列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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