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安市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学
导语 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条件不齐全的、创业类统筹入学、务工类统筹入学等具体安排详见正文。
统筹安排入学
1.招生对象
(1)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条件不齐全的;(2)非本市户籍,监护人在本市创业、务工,申请在本市入学的;(3)本市非城区户籍,监护人在城区创业、务工,申请到城区入学的。
2.申报要求
(1)按施教区(服务区)入学条件不齐全的(房产、户籍获证超时,使用祖辈房产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无房证明,户籍、房产地址不一致等),需提供全家户口簿、房产证等;
(2)创业类统筹入学: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创业、申请到本市城区入学的,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城区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至少两名员工的企业社保(不少于6个月)证明等;申请到非城区入学的,可参照上述要求;
(3)务工类统筹入学:入学儿童监护人在本市务工、申请到本市城区入学的,需提供全家户口簿(市外户籍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居住证)、城区劳动合同,企业社保(不少于12个月)证明等;申请到非城区入学的,可参照上述要求。
统筹安排入学
(1)入学儿童监护人通过“我的海安”APP,向相关学校(预约登记范围见附件)预约;(2)学校网上初审;(3)学校对通过网上初审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4)统筹安排;(5)公示录取名单;(6)入学儿童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统筹安排入学根据学校学额情况,明确预约登记范围。入学儿童监护人依据户籍、房产、创业、务工地址向指定学校申报,不得跨区域申报。如符合条件的预约人数超过该校统筹计划数,则将所有初审通过对象摇号派位,未摇到号的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
非城区统筹入学由区、镇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在区、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招生计划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学额有空余的学校。
特别提醒: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监护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列入失信名单。秋季开学后市教体局将组织入学资料复核。
日程安排
一、学校发布招生公告(6月20日前)。
二、网上填报入学信息(6月22日至26日)。
三、网上初审入学信息(6月22日至27日)。
四、现场审核按施教区入学信息(6月28日至29日)。
五、现场审核统筹入学信息(6月29日)。
六、公示入学名单(施教区入学6月30日,统筹入学7月2日)。
七、新生报到(7月5日至6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可作必要调整。
8月5日至9日,集中办理新生补录。需要办理转学的,也在该时间段持申报材料(参照入学条件要求)在相关学校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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