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导语 自2018年11月29日起,南通发布《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在规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哪些区域是禁止燃放区?南通本地宝为你带来相关解答。

  南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 南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青年中路、跃龙路、濠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滨江公园北边界、长江中路、跃龙南路、花园路、园林路、裤子港河、长江形成的闭合区域。

  二、 南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景区、公共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文物保护、保存单位;

  (三)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过街天桥、地下空间;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五)军事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筑工地、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六)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科研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

  (七)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前款规定的地点,由公安部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烟花】可获南通各地烟花限放、禁放区域划分及区域图及相关处罚信息。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