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哪些人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导语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纳税人需在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包括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及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请市民多加关注,详见正文。

  一.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二.需要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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