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推荐见习补贴是多少钱?

导语 对组织20人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各类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

  奖励办法

  奖励标准:对组织20人以上毕业学年学生到我市企业见习(实习)满3个月的各类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1000元/人的推荐奖励。

  奖励性质:一次性。

  申报流程

  1.申报。实行年度申报,各类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处提出上一年度用工奖励申请。

  2.审核。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

  3.公示。将审核通过情况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申报材料经启东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审核公示后,按规定将奖补资金支付到单位账户。

  申报条件

  1.实习学生是指毕业学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职业院校学生;

  2.实习单位为我市企业;

  3.同一申报单位组织参加实习的学生须人数在20人(含)以上;

  4.实习活动须在毕业学年期间进行并完成。

  毕业学年指毕业年度上年的9月至毕业年度当年的6月,例:2023届毕业生的毕业学年是指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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