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东县引进高校毕业生补贴怎么申请?
导语 一般当年引进,次年年底前集中申报,申报时,由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填写相关材料。
奖励补贴发放程序
(一)申报受理。一般当年引进,次年年底前集中申报。申报时,由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填写《企业引进高校毕业生及技能人才生活补贴、养老保险补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属镇(区)受理初审后,集中报县人才服务中心。申报材料包括:
1.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引进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以及其它各类证明材料;
3.在我县首次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养老保险手册);
4.企业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
(二)审核审批。县人社局、财政局对照条件审核应予发放的奖励补贴,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按月计算,年度内在县内企业流动的,可根据劳动合同合并计算补贴月份,每年12月份已不在我县企业工作的,均不列入该全年度的补助对象范围。审核确认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安排发放。以上奖励补贴由县财政与各镇(区)分别负担。企业所属为区的(含镇区合属),区负担70%,县财政负担30%;企业所属为镇的,镇负担50%,县财政负担50%。县财政局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及时将县财政负担部分安排到人才中心专户,再由人才中心专户拨付到相关镇(区),镇(区)将县拨付资金连同各自负担部分在年终一并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