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门区货车限行区域+路段+时间

导语 决定对南通市海门区货运车辆禁止通行区域、路段及时段进行调整,具体限行区域+路段+时间详见正文。

  一、海门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范围

  1.本通告中的“禁行区域”指海门主城区范围内“民生河-北京路-瑞江路-南京路-嘉陵江路-上海路-富江路-G228国道”“张謇大道-长江-滨港大道-上海路”围合区域内【不含瑞江路(南京路以北段)、秀山东路、南海东路、东海东路以及上述除张謇大道以外的围合路段】。

  2.本通告中的“禁行路段”指主城区的东布洲路(嘉陵江路以东段)、南京路(瑞江路以东段)、珠江路(南京路以南段)、瑞江路(南京路以南段)、浦江路(北京路以南段)、民生路(北京路以南段)。

  3.每日6时至22时30分禁止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在“禁行区域”“禁行路段”通行;危化品运输车、集装箱车、牵引车、挂车,以及中、重型罐式货车、平板货车、特殊结构货车、自卸车、专项作业车、车辆运输车、畜力车等全天24小时禁止驶入上述区域;富江路全天24小时禁止危化品运输车驶入。对确需在禁行时段、禁行区域或路段通行的机动车,在申领机动车禁区通行证后,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二、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禁止通行区域及时段

  海门区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排放标准为国三标准和低于国三标准以柴油作为动力的货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除外)通行,不含境内高速公路。

  三、新能源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通行规定

  1.新能源轻型(含)以下厢式和封闭载货汽车、新能源微型载货汽车每日7时至9时、16时30分至19时禁止在“禁行区域”“禁行路段”通行。

  2.轻型多用途货车在海门区范围内通行不受限制。

  四、附则

  本通告发布前的其它有关上述区域道路通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22年11月30日起施行,届时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自觉遵守,文明交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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