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志愿投档规则

导语 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按照其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投档规则

  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按照其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A类高校志愿的入围考生,将按以下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如考生仅在1所高校入围名单中,省教育考试院将把考生档案投给该高校;如考生在2所及以上高校入围名单中,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本次确认的志愿顺序,把考生档案投给顺序最靠前的高校。

  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志愿确认什么时间截止?

  答:截止时间为5月31日17:00。

  考生应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填报。截止时间一到,则不能再进行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报考资格。

  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投档录取安排在什么时候?

  答: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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