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海门区购车补贴领取指南

导语 2024南通海门区购车补贴标准、申报时间、申报材料、申领流程、申领要求、申领条件等具体详见正文。

  【政策内容】

  个人消费者在海门区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直接购买乘用车(7座及以下非商用车辆,不含二手车、试驾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等)新车的;报废或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补贴(不能提现)。营运车辆及公牌不参加本次活动,对购车消费者户籍不作限制。此轮购车补贴活动南通市海门区、崇川区、开发区、通州区4地同发,补贴金额总计2000万元,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补贴标准】

新购车型

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上的车辆含税价

补贴标准(元/辆)

直购新车

以旧换新

燃油车

新能源车

8万元(含)-20万元

1000元/辆

购买新车基础上叠加1000元/辆

20(含)万元及以上

4000元/辆

  1. 直购新车

  个人消费者新购车辆,应在2024年6月8日之后付清款项(含贷款)并开具全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单位应为指定活动商户,发票抬头应为申请补贴消费者本人,开票日期应在2024年6月8日之后,车辆使用性质应登记为“非营运”且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燃油车: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

  *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插电式混合动力、增程式以及燃料电池汽车。

  2. 以旧换新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让2024年6月8日(不含当日)之前注册且登记在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并且符合上文中购买新车补贴条件的,可叠加申请以旧换新补贴,请消费者在完成以旧换新前,保留相关凭证用于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是指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具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客车,取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车辆报废日期应在2024年6月8日(含)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标注的交车时间为准),并已完成全部注销登记手续。

  *转让车辆是指个人名下的非营运性小客车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含变更登记),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6月8日(含)后(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并完成全部转让登记手续。

  【申报时间】

  6月8日至12月31日

  【申报材料】

  需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和能开通建行数字人民币账户的手机号(限购车人本人),且需与报名手机号码一致;

  (2)需用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支付新购车辆订金的支付截图;

  (3)新购车辆完成购车合同清晰图(照)片,能显示明确的购车时间;

  (4)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清晰图(照)片;

  (5)新购车辆行驶证清晰图(照)片;

  注:申请“以旧换新”补贴的,还需要上传:

  (1)报废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清晰图(照)片;

  (2)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完成(转让登记手续的证明)清晰图(照)片;

  (3)旧车行驶证清晰图(照)片。

  【申领流程】

  1.在线申报。补贴申请人购车后登陆“无线海门”APP打开购车补贴活动专区,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无法识别、条件不符合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退回申请,申请被退回修改后,请在退回日起5个自然日内完成材料修改和重新提交,本次活动仅限退回修改两次,超过次数未修改正确按申请不通过处理,视同放弃补贴申请。所填信息默认授权用于本次活动。

  详细操作步骤如下

  从首页点击进入购车补贴活动专区

  点击下方立即申请按钮

  按示例提示上传相关信息

  信息填报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专员审核

  审核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申报手机号

  2.材料审核。审核人员按照补贴申请人上传材料首次提交成功时间进行排序,对申请人在本活动中消费补贴领取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补贴申请人。

  3.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补贴申请人名单在无线海门平台统一公示(原则上每月公示一次)。消费者可通过登录无线海门购车补贴活动专区查看审核结果,或添加官方客服微信获取第一资讯。

  4.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集中发放补贴。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将发至申请人数字人民币钱包(预留的手机号),数币消费红包发放将在名单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领要求】

  1.购车者需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燃油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指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的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指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燃料电池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2.开通建设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二类及以上),需使用建行数字人民币支付购车订金5000元(含)以上。

  3.新购车辆的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登记证书登记日期两者时间均须在政策执行期间内(2024年6月8日至12月31日,下同),以旧换新的旧车销售和新车购买须同时在活动政策执行期间内。

  【申领补贴注意事项】

  1.补贴申请人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行驶证、报废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旧车行驶证、接受补贴的建行数字人民币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同一申请人仅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2.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录入错误导致初审不通过的需按照最后一次提交材料的时间进行重新排队,因信息录入错误等情况导致未申请到补贴或者补贴无法到账的,责任由补贴申请人个人承担;参加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人在完成以旧换新前,需注意保留旧车行驶证等相关凭证用于补贴申请;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相关登记信息,由于信息不对导致无法领取补贴的,损失由补贴申请人自行承担。

  3.参与本次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有义务让在本店购买新车的消费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协助指导消费者进行申领,做好申领补贴的相关服务,对因汽车经销企业原因导致申请失效的责任由汽车经销企业负责解释。

  4.本次区级购车补贴政策不可与国家和本省财政的汽车“以旧换新”及购车补贴政策同时享受,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同一车辆只可参加一个活动,不可重复申领。补贴申请人须签署相关承诺书。

  5.消费红包由中国建设银行海门支行发放至补贴申请人开通的建行数字人民币钱包内,请提前开通好建设银行数字人民钱包(二类及以上),确保购买新车支付订金以及补贴资金正常到账。若补贴未收到,请及时联系建设银行电话咨询:0513-68909230。

  6.此轮发放的购车补贴使用规则详见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领取及使用攻略。

  7.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执行方有权对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无线海门平台公布。汽车经销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有关规则。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海门区商务局、海门区融媒体中心0513-69978253、建设银行海门支行所有。

  想领取补贴的朋友们

  赶紧扫码下载“无线海门”APP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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