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海安市生源地首次贷款所需材料有哪些?

导语 海安市2023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时间7月25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开始受理,所需材料等具体详见正文

  首次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后,打印好《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4.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填写打印好《认定表》,手写诚信承诺并签字;通过了预申请或续贷的学生不需要填写《认定表》;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以上材料前往现场办理。

  续贷现场办理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如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与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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