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导语 启东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有哪些,快来一起了解。
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度夏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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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9年7月至2007年6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4年7月以后出生。
4.01~15岗位须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于2025年8月底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16~22岗位须具有相应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5.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尚在服务期内的,取得相关证书(证明)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5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启东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面向2025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拟聘用人员)。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6年1月2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担任教育系统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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