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公积金拆迁安置提取指南

导语 拆迁安置人员的公积金如何提取?要到哪里去提取?又需要什么资料?赶快来看看要怎么办吧。

   一、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协议书(意向书)、有效付款票据;

   2.提供规范且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财税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三)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未婚子女及其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可同时提取,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2)申请人的未婚子女或未婚购房人的父母应提供父子、母子关系有效证明和未婚承诺书(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可免提供);

   二、申请提取的期限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拆迁安置购房的证明材料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办理。

   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应支付的房款总额。

   三、提取程序

   提取申请人凭提取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支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南通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电话、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公积金查询、办事时间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