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在国(境)外结婚或者离婚变更

导语 南通市民在国外或者境外,有了婚姻关系的变化,想要变更户口?不知道如何操作不知道需要什么资料的话就快来看看吧。

  1、公民户口登记项目信息变化或者登记错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变更更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变更更正。

  2、公民户口登记项目信息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3、所需材料

  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

  在国外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供登记地办理的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权的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在香港、澳门地区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需经司法部指定的香港、澳门公证律师公证,并加盖转递章 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所列材料上传至户籍地派出所,凭网上预约受理号和所列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预约窗口当场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南通离婚预约入口、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离婚冷静期、离婚协议书模板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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