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户口变更离异后未成年子女姓名办理方法

导语 父母离异后的未成年小孩需要办理户口变更中的姓名变更?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不知道如何办理?那么快来看看吧。

  1、登记的姓名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姓氏外,公民姓名登记应当使用国务院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2、户口登记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抚养人以外的人抚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3、所需材料

  变更姓名申请书(含变更理由)

  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

  与变更理由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

  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父母协商一致意见书

  本人同意变更姓名意见书(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需要提交)

  提交父母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法院离婚判决书、法院离婚调解书或者结婚证

  4、所列材料上传至户籍地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凭网上预约受理号和所列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预约窗口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到辖区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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