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户口变更民族成份办理方法

导语 需要办理变更户口上的民族成份?不知道需要什么材料?不知道办理流程?那么快来看看吧。

  1、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一次: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2、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3、所需材料

  变更民族申请书

  申请变更人及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出具的《关于变更公民民族成份证明信》

  4、所列材料上传至户籍地派出所,凭网上预约受理号和所列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预约办理窗口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到辖区派出所、户政办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可获南通落户、南通户口迁入迁出、户口办理、注销、分户、单位集体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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