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标准是什么?

导语 在南通,企业的职工经常缴纳养老保险,很多人一开始并不知道缴纳标准是什么,今天,小编来为大家整理,南通企业职工缴纳社保的标准,一起来看看详情内容吧。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1.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按16%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雇工)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按8%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限的,按上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低于下限的,按下限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3.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省公布的当年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

  ➤按20%的缴费比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今后国家如调整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按调整后的比例执行。

  【拓展】

  (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细则

  1.我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先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2.在我省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的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继续参保的,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我省就业登记地办理继续参保手续。

  3.在我省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按我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在我省就业登记地办理参保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全省社会保险年度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前,也可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最长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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