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湾示范区最新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导语 在职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至50万元/人,80万元/户调至100万元/户。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首付款方式

  1.在职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人调至50万元/人,80万元/户调至100万元/户;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到我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在享受政府综合补贴期间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人、20万元/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人、120万元/户。

  2.硕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人、200万元/户;符合市委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户。

  3.加大对新市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积金制度支持力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人员,购买住房的,可享受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倍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人、100万元/户。

  4.支持公积金缴存人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

  具体操作标准及办法详见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通金管规〔2023〕1号)

  详细政策:》》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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