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大专生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南通如皋市大专生补贴申请条件、申领标准、申请方式、申请常见问答等具体详情见正文。

  申领条件

  申请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0年8月-2021年12月期间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其中,全日制大专生或高级工综合补贴对象须是2021年11月1日以后首次来我市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的人员。

  2.首次来如皋工作之前已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资格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

  3.在我市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满6个月并仍在缴费。

  申领标准:

  大专生或高级工综合补贴500元/月。

  涉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均需为全日制。生活津贴、综合补贴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享受时间不超过3年,如中途离职,则停发补贴。

  申请材料:点击查看

  申请方式:

  一是自主申请,采取线下方式(目前我市正在开发网上申报管理平台,平台测试成功后我市人才津贴申报将主要采取线上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人才本人如实填报信息,准备相关材料,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所在镇(区、街道)组织人事部门。注意,集中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31日。

  二是由镇区汇总报送,8月10日前,镇(区、街道)按汇总表人员顺序将收集的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文档;9月15日前,市人社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向人才所在镇(区、街道)反馈。

  申领须知

  1.关于首次来如时间的界定

  首次来如时间,是指申请人第一次在如皋缴纳社保的时间。

  2.关于我市企业的认定

  企业注册地必须在如皋。文件规定“不含金融、通信、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是指上述企业在如皋分支企业(机构)。

  3.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申报管理

  主要采取“限定申报期限、首次新申请、离职重申请、逐阶段核拨”的方法组织实施。

  ①关于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申报期限,必须在申请人首次来如后3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②已申请并享受生活津贴、综合补贴的,中途离职,且不在我市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从其停缴社保的次月起,不再发放生活津贴或综合补贴。

  ③中途离职后又重新到我市企业就业或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在其首次来如后3年内,按照要求重新提交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其剩余阶段的生活津贴或综合补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和企业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①对于虚报冒领、违反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津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③从查处申请人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④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3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⑤生活津贴、个税奖励、购房补贴或综合补贴如涉及个人所得税,逾期未自主申报,造成个人信用问题由人才个人承担。

  5.有关政策衔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执行相关政策。

  2019年7月-2021年10月期间首次来如皋企业工作的人才,执行《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通委发〔2019〕12号)第二条第10款之规定和《关于进一步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通委发〔2019〕12号)第二条第5款之规定。

  2021年11月1日以后首次来如皋企业工作的人才,执行《关于加快建设人才高地推动如皋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皋委发〔2021〕67 号)第二条第6款之规定。

  6.其他说明

  ①高学历党政后备人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不列入申报范围。

  ②已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生活津贴及本科生综合补贴的人员,无需重复申报。

  ③续领个税奖励的人员须提供在我市缴纳的202101-202206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下载),即可继续享受。

  ➤最新政策: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大专补贴】可获2023南通各区大专生补贴申请时间、补贴标准、申报入口、申请材料、发放名单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