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如东县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2024如东县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申请对象及计算时间、申报方式及材料、申报时间及程序等具体详见正文。

  一、申请对象及计算时间

  1、申请对象。

  (1)2019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到我县工业企业和新兴服务业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

  (2)2022年1月1日后,全职到我县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如东中专及县外职教如东班毕业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

  2、申请条件。

  (1)能在如东企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含5年),引进一年后以本人名义在我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用于自住的;

  (2)未在本县范围内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购房优惠政策;

  (3)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的,按其中一方较高标准的1.2倍执行(自双方符合条件后开始执行)。

  (4)补助期内凡有离职如东、中断在如社保或房产转让情形之一的,不再补助。

  3、计算时间。

  2019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在我县参加工作并按要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申报日期截止前,申报人仍需在职在岗)。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

  1、申报方式

  由企业为引进人才统一集中申报。

  2、申报材料

  (1)《如东县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1份;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3)毕业生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

  (4)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等复印件各1份;

  (5)不动产权属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发票等复印件各1份;

  (6)截止申报时,本人在如东工作期间的完整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份;

  (7)单位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各1份。

  根据申请类别提供经申请人才本人签字确认、申报单位盖章,并提供原件由单位及镇区核对。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1、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2、初审: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属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报送材料:由所属镇(区、街道)将初审通过人员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盖章后,集中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所有附件需审核原件无误)。

  4、复审:初审通过后,由人社局会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对申请购房补贴情况进行复审。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补贴发放:人社局按审批结果将补贴发放到个人。

  四、相关要求

  1、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申报宣传和审核。申报过程中,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奖励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2、组织申报情况将列入人才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五、咨询联系

  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13-68505084

  县住建局 联系电话:0513-81908877

  县人社局 联系电话:0513-84197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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