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海安人才生活津贴申报条件

导语 在海安工业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还有人才条件等,更多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参保条件

  在海安工业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6个月。

  二、人才条件

  (1)来海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

  (2)2023年12月以后首次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要求户口落户海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享受标准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三年内分别给予500元/月、1000元/月、2000元/月、3000元/月的生活津贴。

  上述对象,在享受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我市就业的)首购我市普通商品房的,可延长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2)对企业全职新引进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三年内,按照院士(国家“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10000元/月,国家级人才(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以及相当层次海内外高层次人才)7000元/月,省“双创计划”资助对象(含省“登峰计划”)6000元/月,南通市“江海英才”计划资助对象5000元/月,“海安英才”计划资助对象4000元/月的标准发放综合补贴。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