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市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南通如皋市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需要《如皋市企业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表》、申请人身份证、建行数字人民币二类钱包编号截图等材料,更多具体材料见正文。
申报对象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增对象
1.《如皋市企业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建行数字人民币二类钱包编号截图;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专生仅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或“技能人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到我市工作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明细(从“江苏智慧人社”APP下载《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单》)。
5.年薪 25 万元的证明材料。提供银行发放工资的流水(手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app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工资薪金收入凭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纳税年份→选择工资薪金这一类别,提供每月详细截图,并统一按时间顺序制作为一张 PDF文档),申请人年薪收入根据其年工资薪金所得额计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实际所得总额计算(此附件2022、2023年毕业的应届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世界名校200强高校毕业生无需提供)。
6.企业申报引才奖励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如皋市2023年度企业引才奖励申请表》(附件 3)。
人才生活津补贴申请材料按 1-5 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企业引才奖励申报材料 6 单独成册,同时提供申报汇总表(附件2、附件3)电子档,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再退还。相关表格资料请从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公示栏下载。
(二)续发对象
已享受我市企业人才生活津补贴的人员无需再次提交申报材料,由相关部门通过社保系统核查个人在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状态,确定续发金额。如核查时不在我市企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本轮津补贴不予续发。经公示后可继续享受我市生活津补贴人员需提供建行数字人民币二类钱包编号截图并附姓名,截图纸质材料和钱包编号统计表(附件4)提交给现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由企业汇总后报送所在镇区人社部门。个别人员可直接将钱包编号截图和统计表发送至市人才中心邮箱。
附件:
1.《如皋市企业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表》;
2.《2024年如皋市企业人才生活津补贴申报汇总表》;
3.《如皋市2023年度企业引才奖励申请表》;
4.《2024年如皋市人才生活津补贴续发对象建行数字人民币二类钱包编号统计表》;
5. 建行数字人民币二类钱包编号查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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