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招聘公告
导语 南通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来啦,招聘岗位+条件、报名安排等更多材料材料见正文。
》》招聘岗位+条件:点击查看
报名步骤及要求
(一)发布简章
通过南通市国资委网站(http://gzw.nantong.gov.cn/)、南通人才网(www.ntjob.cn)等途径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ntjob.cn/exam。报名表格应填尽填。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7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止。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
2025年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合同相关证明)、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材料(如荣誉、专利、课题、文章、工作成果等),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从业履历详细介绍资料,字数不少于600字;
(6)应聘人员本人可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核,受委托者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进入综合测试程序。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8、83548804(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采用适岗评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适岗评价。主要从教育背景与资格条件、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定,设定分值100分,得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取适岗评价得分前10名进入笔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不接受补交。
2.笔试。笔试主要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考评。笔试设定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得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取适岗评价+笔试得分前5名进入第一轮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5名的,按实确定。
3.第一轮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专业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等素质进行综合考察,设定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得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取适岗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得分前3名进入第二轮面试(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名的,按实确定。
4.第二轮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者专业知识、人岗相适度、应变能力、发展意向进行综合考察,设定分值100分,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所有成绩计分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成绩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须持介绍信至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市国资委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录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录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集团决定是否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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