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共如皋市委党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

导语 2025年中共如皋市委党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招聘办法

  1.考试方式: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委托如皋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面试采用“教学试讲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形式,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1)教学试讲评价。满分为100分。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学术修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

  (2)综合素质评价。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背景、专业素养、所获荣誉、担任职务进行综合评定。被考核人员需当场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表的论文以及获得的与学术相关的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由中共如皋市委党校审核确认。

  2.成绩计算:总成绩= 教学试讲成绩×60%+综合素质得分×4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3.公布方式:总成绩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公告。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教学试讲成绩高者在前。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中共如皋市委党校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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