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3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中间断缴了医保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在3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中断之月起3个月内足额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未足额缴费,再重新续缴费的,在缴费到账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户籍关系从市外迁入本市的居民、退伍(退役)军人、因失业等原因中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90天内及时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续保),缴费到账后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户籍未迁出本市范围的市外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在毕业后90天内及时在本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到账后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刑满释放人员凭相关证明资料在90天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到账后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其他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未按规定及时参保或参保以后中断的,自办理居民医保参保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1月1日之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退休审批的相关资料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医保经办机构可以通过数据共享获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数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南通医保缴费、查询入口、报销、补/断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