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4年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资金申报要求来啦,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商标奖励等具体内容见正文。
奖励范围
2024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单位或个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人才等工作,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见附件1)相关资助奖励条款,并为知识产权第一权利人或奖项、项目第一承担单位。
申报要求
(一)发明专利授权资助。需提交:1、南通开发区知识产权创造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2、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PCT专利需附外国国家专利授权公布文本及中文备注);3、专利所缴纳官方费用凭证及明细表;4、第一专利权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专利权人是自然人的)户籍证明。
(二)商标奖励。需提交:1、南通开发区知识产权创造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2、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文件或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3、第一权利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户籍证明。
(三)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奖励。需提交:1、南通开发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管理、服务资金申请表(见附件3);2、获批文件、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3、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需提交:1、南通开发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资金申请表(见附件4);2、获批文件或证书等复印件;3、申报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社保证明;4、申请“企事业单位组织专利申请管理工作人员”奖励的需提交组织本单位发明专利授权及PCT专利申请清单;5、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区级知识产权相关企业奖励。对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第四条“资助奖励标准”第四款“知识产权管理”第二项“示范、优势企业奖励”中区级知识产权相关奖励要求的,可申报相应奖补,具体申报标准如下:
1、企业(单位)应符合:(1)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知识产权专(兼)职人员,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工作经费。(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重视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上年度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出。其中,申请综合评价Ⅰ类奖补的,原则上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不少于2件;申请综合评价Ⅱ类奖补的,原则上上一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不少于5件。(3)近三年无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4)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近三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2、企业(单位)填报《开发区知识产权综合奖补评价申报表》(见附件5),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证书、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专兼职人员、信息利用、宣传培训及上年度财务报表等。
3、根据区知识产权综合奖补评价标准(见附件6),申报综合奖补评价Ⅰ类且得分为60~69分、70~79分、80~100分的,分别奖励1万、3万、5万;申报综合奖补评价Ⅱ类且得分为60~69分、70~79分、80~100分的,分别奖励8万、10万、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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