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江苏省2026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2026年1月11日至2026年5月25日,具体对象见正文。
申报对象
(一)在我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应当为2025年12月在职职工及2026年新入职职工进行申报。2026年1月6日前办理停保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报时间
2026年1月11日至2026年5月25日。
缴费工资的确定
(一)用人单位以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二)2026年新入职职工,用人单位根据职工起薪当月按全月计算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工资。
(三)缴费工资的组成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组成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所属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33号)等规定执行。
(四)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用人单位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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